為提倡本校大學生(含研究生)校園的藝文風氣,鼓勵本校學生從事文學創作、 提昇作品水準,特舉辦本徵文比賽活動,評選並表揚優秀文學作品。
壹、徵文對象:
除圖文創作限大一學生參加外,其餘類別在學大學生(含研究生)均可參加。 貳、徵文類別:
本屆文學獎徵文共分五類: 一、圖文創作類(中文組): (一)以「突顯臺中市及本校人、事、物、景」為主題,拍攝臺中市或本校校園(含 英才校區、林之助教授歷史紀念館)照片乙張,並結合影像觀察與心情書寫或「圖文」 創作。 (二)以正體中文(繁體)書寫,字數為 100 字左右(可以短詩或散文型式)。 (三)照片尺寸:4X6 英吋,作品原始檔解析度須 300dpi 以上,需繳交照片原始檔 乙張,將照片與文字匯整至 word 檔案乙份。 二、圖文創作類(英文組): (一)以「突顯臺中市及本校人、事、物、景」為主題,拍攝臺中市或本校校園(含 英才校區、林之助教授歷史紀念館)照片乙張,並結合影像觀察與心情書寫或「圖 文」創作。 (二)以英文書寫,文字字數為 80 字左右(可以短詩或散文型式)。 (三)照片尺寸:4X6 英吋,作品原始檔解析度須 300dpi 以上,需繳交照片原始檔 乙張,將照片與文字匯整至 word 檔案乙份。 三、散文類(中文組):1500 字至 3500 字,以正體中文(繁體)書寫。 四、散文類(台語組):1500 字至 3500 字,以全漢字、全羅馬字、漢羅合用書寫均可。 五、童話類:1500 字至 4000 字,以正體中文(繁體)書寫。 參、獎 勵:
一、圖文創作-大一新人獎:人文學院 4 名,餘各學院 2 名,頒發獎狀及禮券 1,500 元。 二、童詩、極短篇小說:各擇優錄取前三名及佳作二名,頒發獎狀及禮券。 (一)第一名:5,000 元。 (二)第二名:4,000 元。 (三)第三名:3,000 元。 (四)佳 作:1,500 元。 肆、截稿日期:
即日起至 110 年 4 月 12 日(一)下午 5:00 止。 伍、收件方式: 為簡化報名程序,採線上報名方式,請同學於截稿日前,至forms.gle/bGi8oNH47oNmq7Zw9 ,填寫報名基本資料 ,並將稿件 WORD 檔及學生證正反面電子檔、著作權同意 授權書(需親簽)上傳,始完成報名作業。 陸、評 選:
聘請校內外專家學者擔任。 柒、主辦單位: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人文學院。 捌、協辦單位: 語文教育學系、台灣語文學系、英語學系。 玖、評定揭曉: 預定 110 年 5 月 18 日(二)於人文學院網頁公告所有獲獎人名單(不列名次),於 正式頒獎典禮中公布獲獎名單(含正式名次,未達標準者名額從缺)。 備註:
一、 報名表若未詳細填寫個人資料,將不列入參賽資格。 二、 稿件一律以 Word 排版、A4 規格、12 級字、直式橫排,以電腦繕寫。 三、 所有應徵稿件,無論得獎與否,不予退還,請自行保留底稿。 四、 參賽作品每一類別限投一篇,且一稿(含圖、文)不得兩投,中英、中台文字互譯,視為同 一作品。 五、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從缺名次。 六、 本辦法若有未盡適宜之處,將另行公告;相關辦法及報名表可上人文學院網頁。 七、 所有作品皆須原創,嚴禁盜用他人作品,如有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者,須負一切法律 責任。抄襲作品若獲獎,經查屬實,除取消其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外,並將公布姓名。 八、 投稿稿件須簽屬著作權同意授權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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